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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三网融合可借力驻地网运营模式

2010-02-25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从此,“三网融合”踏上推进历程。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和网络基础,但三网融合将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问题。在推进三网融合的过程中,需要经过试点找寻合理的、成熟的融合模式。本文将给出“三网融合”的融合模式和推进建议,希望能对未来的三网融合推进有所经验借鉴。
  “三网融合”提速
  “三网融合”(TriplePlay)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在1998年,国内就已明确提出“三网融合”,后来这一工作也被列入国家“九五”、“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从网络技术及建设成本层面看,“三网融合”已不是问题了,这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
  带宽需求与光纤到户
  根据有关调查研究结果,实现“三网融合”后,高端用户带宽需求情况大致是:IPTV及高清电视,需要带宽(下行)是6-10Mbps;2路标清电视4-6Mbps;3G视频通信1Mbps;互联网业务2-6Mbps;网络游戏300-800Kbps;2路VoIP语音电话是200Kbps;未来传感网远程传感与控制(上行传感数据与下行控制信号)带宽是1Mbps,所以高端用户的总体需求约是24Mbps。可以设想,到2015年以后,随着宽带视频及物联网(Internetofthings)的大规模普及应用于高端家庭用户,未来的高端用户的带宽需求将会达到50Mbps。
  要满足“三网融合”对带宽的需求,必须对现有网络进行全面的宽带提速,而实现光纤到户(FTTH)则是未来接入网(AN,AccessNetwork)建设的终极目标。
  三网融合现状
  九十年代正是国内传输骨干通信网络的建设高峰期,各大电信运营商进行资产重组,管网重复建设,网络设备重复投资,造成了社会资源严重浪费。1998年,国内首次提出了“三网融合”的概念后,由于相关部门之间为利益展开市场争夺、地方广电系统各自为政等问题,三网融合始终未正式启动。
  近几年,随着宽带建设的迫切性需求,地方政府推行了一些措施:光进铜退,光纤线路租让,管道统一建造,补贴,各大运营商投资建立股份公司等。电信运营商遵循“语音”→二网融合(“语音+数据”)→三网融合(“语音+数据+视频”)的建设发展道路,目前已完成了二网融合进程;而广电运营商遵循“广播电视”→二网融合(“广播电视+数据”)→三网融合(“广播电视+数据+语音”)的建设发展道路,由于广电网本身就是一个支离和分散的网络,目前还处在广播数字网络双向改造阶段,二网融合尚未完成。
  我国目前三网融合的现状是:十多年前提出的三网融合概念推进了光纤到户,却无法推动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见到曙光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并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和新型监管体系。同时确立了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加强网络建设改造的基本原则。会上明确提出,要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以加快宽带发展推动有步骤实现三网融合,成为国家在2015年前完成三网融合的重要路径之一。
  三网融合将会促进国民经济的大发展,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事业的重要载体平台。
  三网融合的内涵与外延
  狭义的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的狭义定义是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这三张网融合起来,共同提供统一的业务服务平台。早期的电信网是基于ATM网络的语音承载网,随着IP技术的发展,尤其是VOIP及IPTV等技术的应用,三网都会融合到IP数据承载网。
  广义的三网融合
  从网络的物理架构上来看,三网融合的广义定义是将多个网络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等方式融合起来,面向用户提供统一的业务服务平台。按照这一定义,将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远程抄表系统(电网、水网、气网)也融合到这张大网上,让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更方便,同时,也提高了国家能源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故广义的三网融合是指多网融合,而非数字逻辑上的3网,“三”非“3”。
  对三网的智慧定义
  通过资产重组,目前只剩下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四大运营商,形成四个大网。实质上,广电网还没有形成一张互联互通并统一管理的大网,由于历史原因,广电不是垂直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政企不分,效率低下,形成有线电视行业网络省市分离的多张相对独立的小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目前运营的业务种类将三网划分为电信网、广电网和因特网。这种定义智慧、明确地指出了融合的对象(中国移动网,中国电信网和中国联通网,中国广电网)、难点因素和基本方法。
  为方便起见,如果将为用户提供电信和视频服务的企业、机构都称作运营商,那么,三网融合可否暂时定义为:将各运营商提供的服务通过同一个网络平台送达最终用户的过程。
  三网融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明确指导下,全国各地都在依据国家总体规划,全面、务实地确立各自城市信息化的建设规划,目前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架构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就。
  三网融合将极大地推进电子化社区建设步伐,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国家电子化社区建设是指以社区服务为中心,联合政府部门、社区服务提供商、银行金融机构和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以三网融合为载体,以政务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物业服务和资讯服务为内容,整合各方面资源,面向社区居民提供本地化的综合性服务体系。
  因此,三网融合将为电子化社区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平台。同样地,三网融合将为我国新农村(一个乡镇就是一个社区)建设带来同样的益处。
  三网融合的驱动力与必要性
  需求驱动——用户
  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之间、省广电与市(县)广电之间处于长期恶性竞争状态,相互排斥。如果一家布线,其他运营商则无法接入。用户有选择的权力却无选择的渠道和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用户被“绑架”了。如果其他运营商另铺线路,则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而且转换成本太高,用户和运营商都难以负担。从用户的主观愿望和客观需求上都希望实现三网融合。因此,三网融合实现业务应用的融合后,它不仅满足了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的主观需要,而且方便用户通过一个平台实现看电视、上网、打电话等日常信息交流、服务、娱乐活动。
  供给驱动——政府
  2008年新一轮的电信重组,产生了三大运营商。在竞争环境中,各大运营商为了生存和发展,分别提供了各具特点的电信综合服务。他们各自为政,网络独立,相互竞争的状态使各运营商的产品和服务无法在同一时间或同一平台提供给用户。
  用户因为没有选择渠道的自由,无法充分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服务,如何能让用户拥有更多的上网、打电话、看电视的机会和渠道,享受更便宜、更便利的产品?三网融合使得各大运营商的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走进千家万户,真正做到为亿万百姓谋福祉。
  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从宏观上看,将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微观上看,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全面迈进信息时代。
  此外,政府已明确了大力发展物联网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其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促进三网与物联网的融合,最终实现“感知中国”。“感知中国”,应自由感知而非受限于某一运营商的渠道。

  三网融合的挑战
  三网融合是一个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提高全民精神文明水平的,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其目的应该是,使用户通过一个终端自由地选择电信、广电运营商提供的服务。
  就目前各家媒体对此事的报道、评论和解读来看,三网融合的核心内容是广电和电信网络的双向融合,即“实现广电和电信业务的双向进入”。这种解读至少是不全面的,它显然忽视了因特网在三网融合中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这种解读,举例说,浙江省广电网运营商融合了浙江电信的部分业务后接入到某用户家中,如果这个用户想使用杭州市广电和浙江联通的服务,他该如何实现这一愿望?仅仅是广电网和电信网的业务的双向融合就能够使用户通过终端自由选择任一电信、广电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吗?答案显然是“不能”。
  就目前媒体对三网融合的解读来看,依然无法改变运营商为争夺用户把线路直接敷设到用户家中的现状,也无从改变用户实际被“捆绑”的现实。因此,运营商对三网融合没有积极性,至少是没有主动性。三网融合提出十多年来,发展并不顺利的关键原因是没有一个分配、调整和整合各方利益主体——电信运营商和电视台之间的利益的方法。此外,电信企业和广电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电总局,推行“三网融合”,就要涉及到不同部门之间利益的分配、调整和整合。因此,各方可能面临的博弈无疑相当复杂。
  那么,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业务双向进入?
  可能性一:电信运营商可与广电成立股份公司。那么没有加入股份公司的运营商的业务又如何接入?业务不能接入,用户又如何选择其他运营商的服务?
  可能性二:电信运营商向广电开放其线路和驻地网。电信运营商是否愿意制定具有竞争力的租赁费?如果租赁费过高,广电无法承担,那么三网融合的步伐又将如何前行?
  从目前收集的有关信息来看,似乎并未明确提到三网融合的目的,即三网融合最终会给国家、社会和老百姓带来什么?但融合的基本方式已明确为电信、广电的双向业务融合。那么,推动三网融合是由方式决定目的,还是目的决定方式?因此,对三网融合的挑战将是:三网融合的目的是什么?三网融合以什么方式进行才能做到以较少的投入收到较好的效果?我们应该以什么标准来判断三网融合是否成功?
  融合模式探讨
  航空港的启示
  航空港的运作模式是对所有航空公司、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同的服务平台,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机场根据航班计划为航空公司提供开放时间,旅客和货主通过这个平台自由选择航空公司的服务。
  汽车站、火车站、港口业与航空港有类似的功能与作用。
  受航空港运作模式的启发,我们是不是能建一个航空港式的三网融合的平台呢?
  泰龙模式
  泰龙模式是将不同运营商的服务在同一个平台上向最终用户公平地接入,即最终用户能够通过终端自由地选择运营商的服务。泰龙公司只负责网络接入,不提供业务内容,网络则对运营商开放共用,由运营商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业务。在这样的模式下,业务的选择权不再是由网络的投资者掌控,而是直接交给用户,不论是广电的数字电视、VOD点播,运营商的话音业务、数据业务乃至IPTV都同时出现在用户菜单上。新建小区的开发商把用户线委托给泰龙公司出资建设并维护;各运营商的网络通过中继线与泰龙的用户驻地网互联,住户自己选择哪个运营商,泰龙公司就负责把他接到那个网络。泰龙公司的收入则来自各运营商的线路租金和代理费用。

  对于利益分割的挑战:三网融合,则意味着利益的蛋糕需要重新分割,那么如何分割?为了实现三网融合,是否真地需要将当前广电、电信的格局打破,并向广电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牌照,和向电信运营商颁发广电业务经营牌照?如何做到和支持“专业人做专业事”?如何有效避免由于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可能出现的新一轮网络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能否找到一种既不打破目前广电、电信的竞争格局又能真正实现三网融合的方法?目前由政府推动的三网融合能否最终实现为用户(老百姓)提供自由选择运营商服务的目的呢?
  泰龙模式的推广和社会意义
  一旦政策准入问题得以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今后,无论电信和广电业务是否进行双向业务融合,通过泰龙模式,任何广电和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都能通过驻地网这个公共平台平等地接入到用户,最终使用户获得自由选择运营商服务的权益。
  泰龙模式对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居民小区的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例如:
  新农村建设:在目前“村村通”的基础上,通过三网融合的推进,逐步实现一个乡镇建一个驻地网,可由乡镇一级政府牵头,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可以设想,当我国近十亿农民能通过三网融合带来的便利随时随地与全国相连,充分分享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和经济的进步(见图3),随之带来的动力将会怎样地促进我国农村的进步与发展?
  城镇:一个居民小区建一个驻地网,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牵头,参与驻地网建设并负责日常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末梢”职能。
  全国约有5亿户家庭,以驻地网覆盖70%家庭为目标,即3.5亿户,每户建设成本2000元,则总投资达7000亿元,考虑到老城区三网融合改造的难度,总投资可能约为1万亿元。按5年左右时间逐步建设,投资1万亿元则能会带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将由于光纤到户和三网融合得到积极推进,可见这是惠及民生的基础建设工程,促进经济发展,有助于共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感知中国”最终得以成为现实。因此,应将光纤到户和三网融合作为国家的一项基础建设来抓。
  泰龙模式对中国这个具有“纵向民主”特点的国家有着广泛的现实意义。以泰龙模式为出发点,我们可以设想,以纵向管理的模式将处于横向铺开的驻地网用一根主线串起来,这根主线就是“牌照”。
  三网融合的目的是什么?三网融合以什么方式进行才能做到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好的收益?我们应该以什么标准来判断三网融合是否成功?泰龙模式很好地回答了上述三个问题,通过泰龙模式,我们可以以较少投入获得较大收益的方式,达到70%以上的用户获得自由选择运营商服务的权益的目的。
  驻地网运营商变纽带
  为了推动三网融合,需要一个使这个融合变为可能的公共平台。寻求和搭建这个平台,应是政府从法律或政策层面推动三网融合的着力点。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应将三网融合定义为:对不同电信和广电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在同一驻地网平台上进行识别、管理和对最终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过程。
  三网融合的目的应是:让最终用户具有自由选择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的权利和手段。
  判定三网融合是否成功的标准应是:全国70%的家庭能够在终端自由选择运营商提供的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驻地网平台应能对运营商的服务和用户所发送的信息进行双向的识别与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的“末梢”职能。
  由定义而可知,融合过程需要执行的主体:企业。一个相对于目前运营商独立的企业主体将有助于将所有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公平地对最终用户进行接入。
  融合模式应以泰龙模式(驻地网运营商)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驻地网运营商的业务范围,已在上述定义中规范。驻地网运营商不应经营与四大运营商相同的业务。驻地网运营商在驻地网层面传递电信、广电运营商的数据信号到最终用户并提供接入服务。
  驻地网运营商的收入模式:收入来自各运营商对驻地网线路的租金和代理费用;或者依接入的业务与运营商分成。
  政策建议
  成立驻地网运营公司,发放驻地网运营牌照。使驻地网运营商成为独立于电信、广电运营商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
  现有已建和在建的驻地网资产统一划给驻地网运营商经营和管理。由此可产生“4+1”和“3+1”不同的模式。
  “4+1”模式:这个模式的特点是:驻地网运营商没有基础电信业务和广电业务。在上述建议的基础上,“4+1”模式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组织实现:一是驻地网资产国有,完全独立于目前的电信和广电运营商。由政府组织协调将驻地网运营商公司股权分配给电信、广电运营商,各持25%的股权。这一种方式具有明显的好处: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得以维持,避免了电信、广电双向业务进入而带来的复杂技术、管理和监管问题,又能使各大运营商分享这一模式带来的利益。二是在目前广电的基础上实行台、网分离,在网络公司的基础上成立独立于电信、广电的驻地网运营公司。这一方式的最大好处是,能够充分发挥目前广电网覆盖面积最大的优势,有利于三网融合以较快速度推进。
  “3+1”模式:可以依照目前广电纵向传送(广播)业务横向铺开建网的特点,向其发放驻地网运营牌照。这个模式的特点是:既有纵向的传输(广播)业务,又有横向建网的业务,但业务经营和管理上较4+1模式复杂。
  笔者认为,从企业经营和竞争的角度考虑,“4+1”模式优于“3+1”模式;从加强广电实力,充分发挥广电作用的角度考虑,“3+1”模式优于“4+1”模式。
  而且,国有驻地网运营商应覆盖中国70%的家庭,另外30%的市场可以放开。允许电信、广电和民营企业自由进入,让老百姓能对驻地网运营商也有一定程度的选择。
  无论是“3+1”模式还是“4+1”模式,无论电信和广电是否进行双向的业务融合,都能够在驻地网平台上通过一根光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网融合,使用户能够享受到自由选择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的自由与快乐。
  政府应将三网融合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建设事业来推动。
  对广大农村地区应由政府投资主导建设驻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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