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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电与电信的IPTV博弈

2007-09-05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通过分析我国IPTV行业里面的主要博弈关系,可以看出在政策约束之下,电信部门作为一般参与者投入IPTV市场还是有阻碍的,广电部门在这一新领域并不占有完全的优势。要保障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的独立地位,又要开展IPTV业务,目前国内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

   1.广电部门独立组网

   在广电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势在必行,其中也不乏大规模的双向网络改造。目前在上海等双向网改造较好的地方,利用有线电视网实现互联网功能的“有线通”已经比较普及。基于这种网络的IPTV,是完全有可能在数字电视的基础上实现的。

   优势:广电部门可以将新技术应用于数字电视中,与互联网结合同时也巩固了电视在各类媒体中的地位。

   劣势:双向网改造成本巨大。另外,目前有线电视网“省网整合”的难度也很大。在含地级县市的省,各市的有线电视网都是由各市独立承担建设和维护的,而有线电视网要转变成互联网,必须要求最大范围的覆盖,要求至少以省为单位整合网络,才能得到规模经济的结果。但这样做就必然触及到各市的利益,而上海、北京等直辖市则不存在这种问题。这也就是目前数字电视仅在部分城市试点,而尚未推广开的重要原因之一。

   2.广电和电信部门联合组网

   类似“杭州模式”,联合组网也是IPTV实现的重要方式之一。以现有条件来看,IPTV的互联网功能尚比较简单,完全可以通过现有电信部门的双向网络实现;而IPTV的广播功能则可以通过目前的有线电视HFC网实现。这也是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最经济的IPTV实现方式。

   优势:联合组网节省了大量的成本,避免了重复建设,也使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联合了起来,既不互相渗透,又能通力合作,给受众带来质优价低的IPTV服务。

   劣势:双方利益分配成为难题。“杭州模式”之所以能够成功,关键在于杭州广电是杭州网通的股东,两大关联方进行合作,才能保证成功。而在我国很多地方,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之间关系并不密切,即使这样的合作能够成形,日后利益分配上也会产生矛盾。

   3.广电和电信各自组网

   这只是一种假设的情况,如果政策、法律法规等条件允许,广电和电信部门有可能各自独立组网,如第四节表述的一般。尽管现在看起来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是在《电信法》出台之前,特别是在“三网融合”正式实施之前,仍然无法排除这种“小融合”的可能,即电信部门先渗透到广电行业中。

   优势:双方互相竞争,能够给受众带来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实惠的价格。同时,这种竞争将不可避免地延伸到所有的信息传播领域,将有可能带来中国电信业、新闻业等相关行业的一次革命性的转变。

  劣势:双方各自组网造成成本的提高、网络资源的浪费。当内容不再由媒体一家提供的时候,对媒体的管理监督就很难实施,这也是对现行管理体制的挑战。另外,这种不对等的竞争很有可能造成广电部门的失利。我国的传媒产业长期以来依靠政府扶持,基础并不雄厚,市场竞争能力差。传媒比起电信这个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放开一个小口子都有可能造成很严重的结果。

泰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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