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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法国三网融合

2007-05-28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法国三网融合环境
  法国的电信和广播电视彼此是对称开放的,融合发展是主旋律。在欧盟环境的促进下,法国的三网融合自然也做得不错。
  1.欧盟环境
  这里说的欧盟环境,是指欧盟的电信开放发展的大环境。体现这种环境的标志是欧盟2002~2003年《管制框架指令》、《接入指令》、《互联指令》以及《关于电子通信产品和服务相关市场的建议》等。这些《指令》和《建议》总的精神就是要求各成员国进一步降低电子通信的市场准入壁垒,实施公平、透明和无歧视的网络互联,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务。其中,《管制框架指令》通过定义“电子通信网”在网络层面为三网注入了融合元索。根据《管制框架指令》定义,电子通信网“意指用于传输信号的目的传输系统、交换设备或路由选择设备以及允许通过线路、无线电、光缆或其他电磁手段传送信号的其他资源,包括卫星网、固定电信网(电路交换和分组交换,包括因特网)、地面移动网、电力电缆系统以及广播与电视网、CATV网,不论其传送的信息类型”。关于电子通信业务,《框架指令》将其定义为“整个或主要在电子通信网上传送信号所提供的业务,包括电信业务和在广播用的网上的传送业务,但不包括提供或实施对使用电子通信网和业务传送内容的编辑控制”。由此可见,根据欧盟的指令,三网都是电子通信网,电子通信网既可以传送电信业务,也可以传输视听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6月29目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电信管制框架》进行改革的建议。“建议”的政策走向是进一步放松监管,比如将减少与电信相关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监管数量,“广泛采用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给欧盟市场注入更多的活力”。这一建议将在2007年进行具体讨论,并将于2009年或者2010年实施。不难推断,未来欧盟三网融合的大环境将越来越宽松。
  2.国内气候
  (1)历史渊源
  法国电信与广电的关系在历史上并不是完全割裂的,两者存在交叉参与。这一点可以从法国电信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看出来。实际上,法国电信公司早就参与法国广播电视业,为其提供网络传输能力。1996年以前法国广播电视传输网60%以上由法国电信公司提供。甚至,法国广播电视商TDF曾经就是法国电信(FT)的一部分,只是TDF可以建立自己的独立网络,也可以租用法国电信公司的传输网络。1996年,法国电信公司为应对市场开放的挑战,从股份公司改制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分国外和国内两大部分。国内部分实行母公司和子公司体制。到1999年,在法国国内的40家子公司中,这些子公司按业务分成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和多媒体、CATV和数据通信4大块,而经营CATV和数据通信的子公司就有1O家之多。由此可知,法国电信集团公司10年以前就可以经营有线电视业务,电信与广电在历史上有着不一般的联系。
  前几年因政策调整,广电方面推进改革,网台分开,再加上受法律及地方性行政法规的影响,法国电信公司从广播电视领域得到的利润很薄,不得不大步从该领域撤退。
  (2)法律支持
  在法国,支撑三网融合的基本法律是《邮电法》、《电信管制法》、《视听通信法》和《通信自由法》。
  作为电信根本大法的《邮电法》,其中的条文规定,公共电信运营商可以“建立和经营广播电视网络”。这里说的广播电视网络应当理解为广播电视传输。由于时代变迁需要,《邮电法》在1996年和2006年两次受到重大修改,并且现在改称《电子通信与邮政法》。后者充分吸纳了欧盟指令基本精神,在市场准入方面,除了无线频率和电话号码需要个别许可证或使用权外,将长期实行电信市场准入许可证制度改为“一般授权”。新的电信提供者无需申请许可证就可以进入电信市场,广播电视业自然包括在其中。
  《电信管制法》是为了跟上欧盟1998年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市场承诺而专门出台的一部监管法律。现在看来,法国的做法很独特,世界上像法国一样专门设立电信管制法的很少。《电信管制法》虽然总体上仍然是修改《邮电法》的结果,但修改的重点突出电信管制的整体性,全面包含了与电信有关的监管内容。《电信管制法》要求,所有公共网络运营商“应当客观、透明、无歧视允许……视听业务接入其网络。”这说明,电信法律要求电信网络对视听业务开放,无疑为视听业务进入电信添了一把火。
  《视听通信法》早在1982年就面世了,2004年修订后改称《电子通信及视听通信服务法》,同样具有浓厚的欧盟指令色彩。这就是说,视听服务市场比以前更开放了,在竞争环境下电信进入视听业更不成问题。
  《通信自由法》是1986年颁布的,1996年及其后多次多处被修改。法律重点针对广播电视业,也同时涉及广电和电信两业的融合。主要内容有:规定开放新的通信业务,发展地面数字电视(TNT);淡化广电监管机构对频率资源的指定或指配,实行频率资源招标机制;经营广电业务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许可;地方政府或团体可以建立或掌管辖区内的广电网络;电信运营商可以与广电企业合作方式经营有线电视网;电信运营商在依法获得电信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单独经营地方有线电视网。
  (3)业务切入
  电信和广电在宽带接入上可以“并道”。近年,法国宽带用户市场发展非常快,法国宽带市场现在排欧洲第二,2005年底法国电信市场上拥有950万为宽带用户(ADSL,Cable,BLR),2006年突破1000万不成问题。法国宽带市场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时的电信管制局的决策:发展宽带接入,开放传统电信运营商本地环路市场。这样,电信运营商可以通过ADSL传送电视。反之,CATV网也可以传送话音和文本。对此,法国电信管制局主席Paul Champsaur曾给予充分肯定:在融合环境下,交互型网络运营商可以提高传统铜线本地环路网络效益:一对铜线的使用率从过去的单一使用提高到多重使用,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电话、互联网接入和电视节目三重服务,内容提供商可以为城市居民密集区扩大电视节目受众和提供新业务。
  广电业务数字化为电信和广电的融合发展带来新的市场机会。2006年初,根据主管文化和通信的部长建议,相关部门草拟了一部《关于视听广播和未来电视现代化法律草案》,《草案》建议2011年11月30日之前在全法国实现广播数字化。与此同时,推进数字电视,“未来电视现代化就是高清晰度电视和移动电视(TMP)”。广电监管机构最高视听委员会CSA指出,发展数字电视应坚持运营商多元化原则,引入更多新运营商,当然也包括电信运营商。目前,数字电视仍然是广播电视公司的天下;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传统电视运营商还会主导该市场。CSA认为,目前的法国数字电视市场还是比较脆弱的,发展阻力在于资金不足,缺少必要的财力购买具有吸引力的电视节目,实现收支平衡需要4~5年。电信监管机构ARCEP建议,TMP可以在地面无线电网播放,也可以在电子通信网上和在第三代移动网及Wamax网上播放。ARCEP还建议,电视内容应具有灵活性,以保证内容的创新和多样性的自由。由此可见,《关于视听广播和未来电视现代化法律草案》将进一步拓宽三网融合之门。
  网络电视是一种新的网络业务,也是电信和广电融合发展的另一个大市场。据称,网络电视将在未来5年成为西欧发展最快的新兴媒体之一,而法国将是欧洲网络电视的最大市场。到2006年底,法国将拥有170万网络电视用户,收视费可望超过1.4亿欧元。法国网络综合服务商Free是法国目前第三大电信运营商,又是最大的网络电视提供商,其用户达110万,紧随其后的是法国电信(FT)、NEUF以及Cegetel电信公司,它们的网络电视用户多则几十万户,最少6万户。
  总之,到现在为止,在市场准入方面,法国电信业和广播电视业彼此不是排斥的。这种环境对于三网融合很有益处。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广电进入电信的不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不是行业壁垒,也不是技术原因,而是资金问题。目前法国广播电视运营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新网络、开发新业务,无暇进入电信领域。相对而言,电信进入广电的动作大一些,尤其看好数字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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