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发展引发三网融合
当今的通信技术,尤其是基于IP的各种技术,使原本分属不同领域的电信和广播电视业可提供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通过技术改造和创新,成就了新的有线电视传输网,即CATV技术平台。有线电视传输网不但传输广播电视信号,也可以提供语音通话和互联网浏览。通过技术改造,电信网同样可升级为新的技术平台,实现宽带数据高速传输。其传输内容早已经超越了传统的语音数据,发展到包括互联网、视频点播以及网络电视等。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平台充满了活力和创新,超越一般性的语音数据传输,3G技术使移动通信网络可以同时提供宽带上网、动态数据交换和电视视频娱乐内容的传输。
欧盟成员国广泛发展和使用上述技术平台和享受ICT服务。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的模拟电视逐渐被数字电视取代,使用数字电视的家庭已经接近或超过50%,宽带数字用户线和Cable Modem网络己经普遍覆盖家庭和企业。固定和无线宽带电信服务增长迅速,乡村消费者接入宽带已不是难事。使用图像信息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以3G为代表的技术变化使成员国信息市场涌现出许多新的业务。这些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广和普及,使消费者只租用运营商的一条通信线路就可以同时享受电信/电视/互联网三重服务。通信技术发展无穷无尽,生生不息,技术发展必然促使三网融合。
2.三网融合挑战行业监管
快速发展的新技术、需求多样的市场和三网融合的趋势,从外部激励管制机构自身的变革和转型。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管制者都已经开始或正计划进行内部机制的改革和机构的重组,同时也在斟酌新型服务的管制方向,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一些欧盟成员国在这方面的改革,捷足先登,值得借鉴。
根据欧盟经验,传统监管机构要想有所作为,出路有两条,要么改变自身的组织形态和架构,就像英国电信监管机构一样,通过改革,将电信、广播电视和无线电管制和管理集于一身,降低市场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益。要么改变传统的监管思维,直面三网融合的现实,主动降低准入门槛。当新技术催生的新业务既涉及传统电信业,又涉及传统
广播电视业时,监管机构应当调整监管思路,淡化部门或行业利益,顺应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也就是顺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比如,对于具有三网融合性质的VolP和IPTV,在欧盟和美国都遇到了类似我国当前遇到的问题。相对而言,这些新业务在欧盟发展比较顺利,在其他国家磕磕碰碰。如果分立的监管机构/部门站高一步,三网融合的实现就会比现在容易得多。
3.共同营造三网融合环境
欧盟各成员国的三网融合之所以进展比较顺利,得益于欧盟整个通信大环境和大气候,得益于各成员国的积极配合。如果缺少这两条,欧盟的三网融合也不会有今天的良好局面。
不论新技术如何发展,也不论监管机构如何演化,毕竟广播电视和电信是两个专业性质不同的领域。管理体制有区别,进入门槛不一样,这是监管机构不可回避的现实。在欧盟大多数成员国中,真正像英国那样实现机构融合的并不多,电信和广电监管职能一般仍然分属不同的机构或部门。就是在不久的将来,这种状况也不可能改变。在新技术推动下,三网融合已成为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与三网有关的监管机构、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应当联手,共同营造三网融合的友好环境和氛围,共同发展,而不是彼此拒绝、相互拆台。
欧盟三网融合的良好环境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欧盟主要成员国花了1O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广播电视与电信两大行业从非对称准入到对称准入的转变。有了这样的转变,今天推进三网融合就比较容易。第二,欧盟不少成民国监管机构没有合并,在不可能改变监管机构的前提下,电信和广电各司其职,并鼓励双方运营商竞争发展宽带网络设施,保证网络带宽和网络质量。广电部门提供节目源,确保节目质量和文化产品质量,保护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第三,监管机构鼓励和提倡,至少不反对、不干预电信与广电运营商合作运营具有三网融合性质的新业务,即不反对、不干预双方业务层面的融合。在欧盟,这种不反对、不干预政策对于推进三网融合收到了积极效果。
通信技术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