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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从规划到实施的距离

2007-03-14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以最方便、快捷、低成本的方式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多媒体信息、通信服务已经成为全球信息通信产业发展的共识。为适应三网融合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欧美、亚太各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已经开始允许广电业和电信业互相渗透,并着手修改、完善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成立联合统一的政府管理部门,并鼓励相关科技企业的发展创新。如表1所示。

  资料来源: 新华信正略均策企业管理咨询研究

  除以上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外,从2000年开始,日本、韩国也都开始对本国电信法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等加以调整。据此,各国产业界也出现了大量的三网融合的企业兼并重组案例。另一方面,日本和韩国在多媒体业务方面尤其是移动多媒体业务走得更远。在韩国,提供多媒体直播新业务的公司,包括传统的电信运营商SKT和KTF,也包括广播电视运营商,分别采用不同的技术提供业务,而且接收终端可以是车载的,也可以是手机。在韩国已经有些手机能够把DMB(数字多媒体广播)的接入芯片和移动通信的接入芯片放在一个手机里,这样手机可以在通话的同时收看电视。这些都是业务融合的典型案例。

  由此可见,国际上已经从法律监管和运营的各个层次开始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进程。



资料来源: 新华信正略均策企业管理咨询研究

  综上所述,三网融合已经成为全球基础信息应用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世界各国纷纷为其修改或制订有利的法律法规,这可以为中国推进三网融合提供部分管理、业务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和参考。三网融合的巨大市场需求空间、成熟的IT技术/基础设施、适宜的业务模式和可观的产业规模等条件都已经具备,这些条件之间互相影响,共同促进三网融合的发展。

  三网融合从规划到实施之间的距离,就是政策和法律之间的距离。相信随着国家政策支持的日渐明朗和稳定的法律环境的形成,制约三网整合的因素将会被逐步解决,这个进程将会大大加快,从而带动相关产业迅速发展,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新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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