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目前不是我国开放VoIP业务严格管制的时机。
从图2可知,固网运营商数据业务收入2003年和2004年仅占总收入的10.65%和12.5%,数据业务年增幅达34.2%,数据业务收入增加值为89.87亿元;同期,因IP电话分流造成的长途业务减收为146.06亿元,可见在2004年数据业务的增长弥补不了IP电话分流造成的长途业务收入的流失。
表1 长途业务流失与数据业务增长的对比 (单位:亿元)(资料来源:根据信息产业部统计资料整理)
通过对比,可以认为在固网数据业务增长速度高于长途业务流失增幅,逐年达10个至30个百分点的前提下,到2007年才可能抵达是否开放VoIP业务的“拐点”。
尽管舆论对VoIP业务热衷有加,尽管基础电信运营商千方百计希望减小IP电话对传统话音业务的冲击, VoIP的影响和发展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通过上述分析,我国当前对VoIP业务采取的严格管制政策还不到松动的时刻,即使在WTO后过渡期的两年内,随着基础电信业务的逐步开放,也需要对VoIP准入的资质和数量加以限制,到2007年数据业务在基础电信运营商收入中达到35%以上时,才是开放VoIP业务管制政策的有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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