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市场:体验规则生存
张自然
2003/04/10
四月的武汉细雨霏霏,整个城市笼罩在早春蓬勃的生机中。全国电信业务和码号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无论对于这座城市还是电信行业来说,意义都非同寻常。
这次会议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主办,探讨的议题之一正是调整后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4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开始实施,业内自然地把关注的目光聚焦于新目录本身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市场链条上。在新目录的条目中,能感受到一种“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的均衡管理思想。业界专家表示,开放与规则有机地结合,将进一步推进新目录以及整个电信市场的良性、规范、有序发展。
开放与规则
2000年9月,第一版即母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附件颁布实施,母版目录将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并在基础电信业务中列出九项,在增值电信业务中列出九项。
2001年6月,依据实际状况,第二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颁布,目录中增补一些新增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业务的条目大为增加。但该版目录颁布在我国加入WTO之前,随着电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新业务门类的出现,需要目录与时俱进,及时对应市场变化。
从2002年8月开始,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着手修订目录,在第二版目录的基础上,参照WTO和国外同行的电信业务分类方法,依据我国电信市场和电信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新版目录。新版目录2003年2月颁布,200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该版目录依据实际状况修订,具有较大包容性,对一些新增电信业务及时进行增补,比如IP电话业务,已列入固定通信业务中。
与前两版目录相比,本版每种业务界定更为明确,在全部34项所列业务中,对每项业务都给出明确、严谨、规范的界定,这既为运营商规范业务经营和政府有效监管市场提供了依据,更利于规范市场。
本版目录一个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它按电信业务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对电信市场的影响力和网络投资规模分成两类,使目录的分类层次更为丰富,使电信市场的格局更加有机、科学,有利于电信市场的整体发展和有效监管。
本版目录主动与WTO进行了有效对接,在目录分类上参照了WTO规则和国际惯例,列出我国承诺的WTO减让表中所列出的服务项目与本分类目录中的业务名称不一致时的对应关系表。
专家认为,本版目录的重要特点是规则性与开放性并举,它的业务门类广泛扩展,并分类设计。运营商可依此选择不同的市场进入方式;同时,目录的具体业务界定严谨、规范,具有可操作性,规避模糊,增加市场管理的透明度。
基础运营深入拓展
此次目录将基础电信业务分为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在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不单纯地将固定通信局限于固定网范围,而把通过电话网络和IP网络共同提供、中间传输段采用IP包方式的IP电话业务明确纳入固定通信业务。IP电话的迅速发展是市场需求的阶段性产物,目录的设定为运营商现阶段开展该业务提供依据。
相对而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是影响重大的业务项目,其变化并不是太大,但从目录设定本身,联系到与此密切配合的新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发放的程序与形式,让人感觉出政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运营商拿全业务经营牌照,进行在全业务经营基础上的规范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新增比照增值业务管理的项目,即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含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和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和网络托管业务。
某运营商认为,用户驻地网和网络托管比照增值业务管理将给他们带来新的兴奋点。在目录中,用户驻地网指用户网络接口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相关网络设施。特指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相关网络设施。用户驻地可以是一个居民小区,也可以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但不包括城域网。
可以预见,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和2008年奥运会临近等因素的影响,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以小区为单元的用户驻地网电信业务将催生一个新的市场,一批新的运营商。据悉,用户驻地网业务在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商用实验基础上,待商用的条件完全具备后,可以颁发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该业务处于批准进行商用实验阶段。
增值运营全面利好
与会专家认为,此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调整,对增值运营商的影响最大,给增值运营带来全面的利好消息。
增值电信业务为不具备基础网络环境的运营企业提供了进入电信行业的机会,它提供的是一种平台服务。较之于基础电信业务,其市场进入门槛更低。该版目录将增值电信业务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每一类下分别包含四项,相对于第一类增值业务而言,第二类增值业务市场进入门槛更低,更易于操作,对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更为有利。
第一类增值业务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和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存储转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
其中,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 P ) 经营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二是为普通上网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这就有意识地对因特网接入业务经营者进行基于用户类别的有效划分。
信息服务业务的项目不再以承载网络进行类别划分,而是以服务内容性质进行区分。它将原来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统归为信息服务业务。
信息服务的类型主要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这种不再基于网络等物理传输形式和技术手段的限制,而是基于服务内容本身性质进行业务类型划分的方式,体现出科学划分原则,也体现出政府“技术中立”的立场,体现出政府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有效监管的原则。
据业界专家分析,新版目录从4月1日开始实施,可能会带动一批新增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商进入这个行业。
本版目录除了更为开放,更加注重规则和与国际接轨外,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鼓励进行业务创新。
好的政策应该具有前瞻性,能预见到未来的发展,未雨绸缪,为其设计出发展空间和发展余地。本版目录充分体现了对于未来电信业务设定的前瞻性展望,对于很多新业务都及时设定了相应的目录对应类型,鼓励进行业务创新。这一点在基础电信业务目录和增值电信业务目录中都有明显体现。
从这个意义而言,新版分类目录确立了企业进入市场,申领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依据。或者,换一种说法,科学的电信市场管理体系中,目录的科学性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本版目录恰充分反映出整个电信市场的管理向更为科学的方向发展。
赛迪网 中国信息化(industry.ccidnet.com)—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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