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再颁互联网电视警示令 新一轮监管细则即将出台
2011/07/27
广电总局又一轮“叫停令”下发。广电总局去年规定,“互联网视频内容,电视机厂商必须通过广电总局认可的牌照方提供的播控平台。”没有牌照商背景,擅自与电视机厂商合作的互联网视频公司,以及生产可直接上网的机顶盒或DVD的厂商将是此次监管的重点。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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