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公布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第四批合格企业
2006/10/08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规定,发证机关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按照年检工作安排,年检第四批合格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于2006年9月7日在信息产业部网站www.mii.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20日。截止到9月27日公示期结束,在公示的56家企业中,未收到异议,确认为年检第四批合格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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