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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开始受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

2003/04/09

  随着信息产业部重新调整颁布的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4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工作,信产部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日前就受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重新调整颁布了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在新版目录出台前已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其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持证者不需要重新换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应当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及有关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向部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的申请材料,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咨询中心负责专业咨询服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受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效率,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准备改变现行受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方式,由全年每个工作日都在受理转变为每年集中两次受理,将受理集中起来进行批处理,进而将主要精力用于电信业务市场的监管工作,维护电信业务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促进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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